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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身心障礙福利

預留區域
更新日期:
114-10-03
發布單位:
社政課
類  別:
社會福利─身心障礙福利
問題 
敬老卡及愛心卡如何使用?可以借人使用嗎?是否可以現金加值及在哪裡加值?點數錢包與現金錢包各有什麼功用?當月點數用完怎麼辦?
解答 
持卡人搭乘新竹客運、苗栗客運或中壢客運之市區公車及公路線班車時,上車需持卡輕觸驗票機上有悠遊卡標誌的感應區,即可感應,並準備證件備驗(國民身分證或身心障礙手冊,影本亦可),下車時需再持卡輕觸驗票機上有悠遊卡標誌的感應區,即可感應扣款(計算路程);電腦系統自動以半價扣除點數;持卡人每月在點數額度內(114年11月1日起從600點提升至800點)免費搭乘新竹客運、苗栗客運或中壢客運之市區公車及公路班車。下車未驗卡者視同逃票,於下次乘車時將依桃竹苗地區營運規則進行扣款作業,目前營運規則為自動特許並且有罰款,故下次乘車時將自動先行罰款【若是撘公路班車下車未驗卡則扣除補助點數11點(基本半票價,目前是11元);若是搭市區公車下車未驗卡則扣除補助點數8點(基本半票價,目前是8元)為罰款】,再進行正常上車扣款。

票卡採計名方式,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冒用或傳借他人使用,使用時需攜帶國民身分證或身心障礙手冊等身分證明文件以供隨時查核;違反者若屬第1次查獲,自查獲日起停止補助1年,恢復使用後,再次查獲者,收回票卡並不得再申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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