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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徵集、役男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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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105-08-01
發布單位:
民政課
類  別:
兵役--徵集、役男出境
問題 
國內大學與國外大學合作授予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之課程申請出境者應如何申請?出國可以多長的時間?
解答 
由役男修讀國內大學與國外大學合作授予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之課程申請出境者,由其就讀學校以公函造冊並檢附護照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役男應於1個月內持核准函及護照正本,到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加蓋出國核准章,憑以出境;核准出境者,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年,且以每一學程為之。
且返國期限截止日,不得逾國內在學緩年限。
瀏覽人次:1929 人    更新日期:105-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