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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歸鄉報到、後備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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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105-12-07
發布單位:
民政課
類  別:
兵役--歸鄉報到、後備軍人
問題 
因病停役多久後才能得到判定結果?是否還須回役?停役期間可否出境?
解答 
因病停役名冊由各軍總部函送縣市後備指揮部,經體位評審會每月評定後送地區後備指揮部核定,縣市後備指揮部再依據地區後備指揮部所核定之判定結果函送各區公所,其全程時間不出三個月。因病停役後體位如仍判常備役體位須再回役,但判為難以判定體位者,依病況半年(一年)須再複檢一次。另病停兵在停役期間可申請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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