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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建】農業

預留區域
更新日期:
105-08-01
發布單位:
經建課
類  別:
經建--農業類
問題 
申請轉(契)作、休耕之條件為何?
解答 
以83年至92年為基期年,在基期年10年中任何一年當期作種稻或種植保價收購雜糧或契約蔗作或參加83年至85年「稻米生產及稻田轉作計畫」轉作休耕有案之農地為辦理對象。
瀏覽人次:2137 人    更新日期:105-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