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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後備軍人緩召第4、5款暨儘召第4款申請公告
發布單位: 
東區區公所
發布日期: 
108-03-19
類  別: 
一般公告
公告日期: 
108-03-19
依  據: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108年2月21日國後動管字第1080002668號函辦理。
詳細內容: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全球資訊網(http://afrc.mnd.gov.tw)於108年3月16日起登載旨揭資訊,本所自108年4月1日至4月30日起受理申請。

109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作業申請,自108年4月1日至至108年4月30日止,凡年滿30歲,無兄弟姊妹,父或母已年逾六十歲或死亡者。但父母俱亡者,不得申請,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上班時間,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至民政課辦理。
相關附件:
 109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4、5款暨儘後召集第4款受理申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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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388 人    更新日期:108-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