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後備軍人緩召第4、5款暨儘召第4款申請公告
依 據: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108年2月21日國後動管字第1080002668號函辦理。
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全球資訊網(http://afrc.mnd.gov.tw)於108年3月16日起登載旨揭資訊,本所自108年4月1日至4月30日起受理申請。
109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作業申請,自108年4月1日至至108年4月30日止,凡年滿30歲,無兄弟姊妹,父或母已年逾六十歲或死亡者。但父母俱亡者,不得申請,符合申請資格者,請於上班時間,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至民政課辦理。
相關附件:
109年度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第4、5款暨儘後召集第4款受理申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