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活動鼓勵18歲至20歲本國籍青年(出生日期於93年1月1 日至95年12月31日間,且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者)至戶籍地鄉鎮市區以外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旅遊並體驗客家文化,於明(114)年2月28日前優先上傳影片且審核通過者可獲得新臺幣(以下同)2,500元獎勵金。
二、另為振興花蓮地震及風災後的客庄觀光,其中,符合上開資格之青年且戶籍地非屬花蓮縣者,於113年12月15日前至 花蓮縣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鳳林鎮、玉里鎮、吉安鄉、瑞穗鄉、富里鄉、壽豐鄉、花蓮市、光復鄉)旅遊,優先上傳影片並通過審核者,獎勵金加碼至4,000元,限額 2,000名。
四、本案活動簡章及示範影片等相關資訊,請至活動官網 (https://www.ihakkatour.com/)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