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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114)年 1月 1日起 ,民國 95年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發布單位: 
東區區公所
發布日期: 
113-12-05
類  別: 
一般公告
詳細內容: 


寒假即將來臨,且適逢春節等連續假期,內政部呼籲民國 95年次(含以前)出生的男子,如果要出境,應經事先申請核准。  

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 48 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 第 4 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 114 年 1 月 1 日起,民國 95 年次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有役男身分,依法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出國應經核准; 不過,若於役齡前的 18 歲之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境,出國並不需申請核准。

內政部役政司已建置「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系統」 (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Departure/main), 受理役男短期出境之線上申請,欲出國之役男,請儘早於出國日前 3 至 30 天之內完成出境申請,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將立即獲核准出境,於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 1 個月內(含核准出境有效日期的最後一天)可多次使用通關出境。

另有關役齡男子出國(包括就學及觀光)的相關事宜, 可至內政部役政司網站(https://dca.moi.gov.tw/)的主題單元區查詢,請大家多加利用。

內政部 敬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02)8501-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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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114)年1月1日起民國95年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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