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公告日:107/08/06[機關代碼]3.76.58.81
[機關名稱]新竹市東區區公所
[單位名稱]新竹市東區區公所
[機關地址]300新竹市東區民族路40 號
[聯絡人]戴美瑛
[聯絡電話](03)5218231分機114
[傳真號碼](03)5264393
[電子郵件信箱]90121@ems.hccg.gov.tw
[標案案號]10710
[標案名稱]民權路24巷及溪州路排水溝改善工程
[標的分類]工程類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本案是否包括「瀝青混凝土鋪面」、「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級配粒料基層」、「級配粒料底層」或「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等可使用再生粒料之工作項目]否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762,063元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762,063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招標方式]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否
[是否電子報價]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2
[招標狀態]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07/08/06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107/08/13 17:00
[開標時間]107/08/14 10:00
[開標地點]新竹市民族路40號東區區公所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否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300新竹市東區民族路40 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履約地點]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決標日起15日曆天內申報開工,開工之日起 4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是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否
[廠商資格摘要]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及代碼為「E102011土木包工業、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之公司或行號。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詳如投標須知(2)納稅證明:詳如投標須知(3)若廠商資格摘要列明投標廠商為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專業營造業(如: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投標時應另檢附下列文件(如廠商資格摘要不屬上述廠商,毋須檢附):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合約書稿及招標文件。3、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tw4、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法務部調查局新竹調查站傳真號碼(03)5300074。5、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新竹市東區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07/08/06 12:2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