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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105-08-01
發布單位:
民政課
類  別:
兵役--勤務
問題 
入營服役後役男之「全民健康保險」如何辦理?費用如何負擔?
解答 
現役軍人自九十年二月一日起納入全民健保,保費由國防部全額補助,其規定如下:
一、 九十年二月一日 以後入營者,憑徵集令影本向原投保單位辦理「轉出」手續,原健保卡繼續使用,毋須繳回,入營後由部隊統一辦理「轉入」手續。
二、入營前,倘有迄今尚未投保或有中斷投保區間者,請速依適法身分補辦投保手續。

三、徵服補充兵役,因係短期服役(三十五天),無須辦理轉出手續,應以下列適當資格參加健保:

1. 原屬第一類被保險人,其受訓期間原服務單位准予留職停薪者,得經原服務單位同意,在該單位繼續加保。

2. 原屬第二、三類被保險人,如受訓期間仍具工會或農、漁會會員資格,繼續在原工會、農會、漁會加保。

3. 原屬第五類被保險人(低收入戶)繼續在原投保單位(即鄉、鎮、市、區公所)加保。

4. 不符合前三款各類保險人身份,但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所定被保險人眷屬資格者,依附被保險人加保。不能以眷屬資格依附被保險人加保者,屬第六類被保險人,應在戶籍所在地加保。

四、替代役役男於服役期間除投保單位為內政部、保費由內政部全額負擔外,其餘規定均與常備兵役男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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