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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105-08-01
發布單位:
民政課
類  別:
兵役--身調、體檢、僑民生
問題 
如何申請改判體位?
解答 
您若於參加徵兵檢查後對於所判定之體位認為有疑義,或因受傷等原因發生體位變化者,可先上役政署網站查詢體位區分標準規定,確認符合可以申請改判體位者,即得依徵兵規則規定提出改判體位申請,依現行複檢規定,有自費及公費複檢二種方式。
(一)公費複檢
請您至檢查醫院掛號門診,或依照醫師囑咐作必要檢查,並確定診斷後,向醫院申請一份診斷證明書,註明詳細病名及病狀,再送去戶籍所在地兵役課辦理申請複檢即可,經報送市縣市政府審核,若符合就會安排時間 通知檢查,屆時再依檢查結果評判體位。

(二)自費複檢

請您至戶籍地區公所兵役課領取同意書(携往複檢醫院檢查),同時辦理改判體位申請,經報送縣市政府審核即可,而您於完成檢查後一個月內複檢醫院 會寄達兵役用診斷證明書給您本人及戶籍地縣市政府,縣市政府於核判體位完成後,即會送請役男體位審查委員會審議。

(三)複檢程序

整個複檢的程序是:役男去複檢 醫院檢查後,約需二至三周的時間給醫師寫診斷、兵役複檢室或處理兵役複檢之部門科別作資料建檔、檢查結果陳核用印等作業,市政府彙整各醫院所寄達之診斷證明,由體位判定小組評判體位。

(2013.10.17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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