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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1月2日至2月8日上午8:30-12:00受理農地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種稻、自行復耕種植登記(補申報期間為7月1日至31日)
113-12-23新聞訊息
114年1月2日至2月8日上午8:30-12:00受理農地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種稻、自行復耕種植登記(補申報期間為7月1日至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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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219 人 更新日期:113-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