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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105-08-01
發布單位:
社政課
類  別:
社會福利─身心障礙福利
問題 
如何申請身心障礙證明?
解答 
1.攜帶當事人1吋半身彩色照片3張、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未滿14歲得檢附戶口名簿影本及印章、身心障礙手冊/證明(重新鑑定者需具備)、委託申請者委託人應填寫委託書及檢附受託人身分證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領取身心障礙鑑定表。
2.填妥身心障礙鑑定表至指定之鑑定醫療機構辦理鑑定,經鑑定符合「身心障礙等級」者,由新竹市政府社會處製發身心障礙證明。
3.設籍新竹市民可跨區申請鑑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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