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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105-08-01
發布單位:
經建課
類  別:
經建--農業類
問題 
申請轉(契)作、休耕後之流程為何?
解答 
1. 公所收件後,依勘查期間逐筆勘查農地是否合格,並通知申請人。
2. 合格核定後,製作核發休耕獎勵金清冊送市府。
3. 市府審核無誤後送農糧署北區分署新竹市辦事處。

4. 農糧署北區分署新竹辦事處核畢後,將補助款項匯至農會,由農會轉入申請人農會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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