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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身調、體檢、僑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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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109-11-13
發布單位:
民政課
類  別:
兵役--身調、體檢、僑民生
問題 
僑民服兵役有無優待?
解答 
依兵役法規定,凡年齡屆滿19歲之年1月1日起至36歲之年12月31日止之役齡男子,依法皆應接受徵兵處理。經徵兵體檢體位判定常備役體位者,服常備兵役,得申請服替代役;替代役體位者,服替代役;免役體位者,免服兵役。
僑民服兵役之權利與義務與國內一般役男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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