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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教育補助申請

預留區域
更新日期:
108-05-15
發布單位:
民政課
類  別:
民政--教育補助申請
問題 
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申請期限及所需資料為何?
解答 
申請期限:
1.第一學期:自十月十一日起至十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學期:自三月十日起至三月三十一日止。

2.申請時需檢資料:

   申請表、

   全戶戶籍謄本(近三個月內)或新式戶口名簿-甲式現住人口含詳細記事(擇一)、

   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

   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書、

   申請人之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及私章等

區公所戶籍所在地之里辦公處申請。
瀏覽人次:2071 人    更新日期:108-05-15